为进一步加大村庄规划力度,提高广大村民生产生活质量和水平,打造美丽乡村,经樟霞村党总支、村委会、村民议事会研究,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决定2018年对樟霞村万福组、喉冲组、坳上组安装太阳能路灯。现将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仙庾镇樟霞村
二、工程名称:樟霞村2018年组道太阳能路灯安装
四、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樟霞村
五、工程概况:安装太阳能路灯86盏,包工包料包基础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招标范围:樟霞村万福组、喉冲组、坳上组组道旁
八、质量要求:
1.混凝土: C25混凝土。
2.工程完工后,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仙庾镇政府、区城乡建设局四方同时参加验收,现场公布验收结果,联名签订验收单作为验收依据。基本标准如下:
1、灯杆型为单臂;
2、选用LED灯具;
3、灯杆高度7米;
4、灯杆经过热镀锌后静电喷塑处理,保质期十年不生锈;
5、LED光源质保三年,五年内保修。
九、工期要求:
工期30天,中标后签订合同2天内进场。
十、工程招标
1、公开投标时间定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下午17:00止。
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
4、递交预算书后,由镇政府进行评标,评标方式为符合工程标准的最低价来确定施工方。中标后,中标单位三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至镇会计代理中心,并签订施工合同,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分批退回,不允许转包。由施工方包工包料包基础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要按村委会规定的质量要求购进原材料。中标单位三日内如没交满保证金,中标无效,报名费不退;将由另一个符合工程标准的最低价的施工方中标。
十一、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采取垫资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要出具建筑工程正式税务发票,镇财政所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工程款按照《樟霞村2018年组道太阳能路灯安装施工承包合同书》分两年付清。
十二、工程施工要求及维护
1、施工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如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村委会无关;
3、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4、施工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十三、村委会与中标施工方权利和义务
村委会:
1、提供工程项目规划及具体规范标准要求;
2、负责维护施工现场秩序;
3、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施工方说明;
4、协调解决临时用电、用水,水电费由施工方负责。
中标施工方: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3、如施工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5%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施工方中标后,此工程不允许转包,不得中途退出。如退出,所发生工程费用村委会不予结算;
5、工程所需土方由施工方提供,撤土挖掘、运输等机械费用由施工方负担。
十四、工程保障
为提高工程透明度,保证施工质量,村委会将成立以党员、村民代表、村民为主体的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