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差不多一个粉丝10块钱,这些号多是些什么号呢?情感心理,教你扎头发之类营销号,天天发些复制粘贴的文章,接些丰胸、减肥等三无广告。

这些粉丝成本大约也就是在1元,接过很多劣质广告,洗过很多遍之后,摇身一变身价暴涨10倍,上市公司要接手。

做过新媒体的人都知道,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啊,本就走下坡路的公众号市场,居然有人高价接盘。对于上市公司这笔交易是否划算,其中是否有啥猫腻,我们无从得知。但是这个钱是股民出,几十亿说花就要花了。

这次监管层倒是发挥了点作用,发了问询函,到如今两家交易都没有进一步进行。

前年春天,原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经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敲打过上市公司:“资本市场是讲规矩、有红线、有底线的”,“不管是谁犯了规,都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该处罚的处罚,该退市的退市,该退场的退场”。

果然,2017年证监会发出了200多个行政处罚决定,罚没金额同比增长近75%,市场禁入,退市等终极大棒都拿了出来,但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上月这波A股集体爆雷,简直就是对“严监管”的莫大讽刺。

为何上市公司敢屡屡越线?最主要还是违法成本太低。以2017年为例,虽然罚没金额创新高,但主要集中到几个“杀鸡儆猴”的“猴”身上了,比如鲜言这样,一个人被罚了30多亿,能占到罚款KPI的一半,更多的罚单,罚款金额还是只有几十万。

尴尬的是鲜言并没交罚款

不是证监会不愿意罚,首先是有《证券法》在挡路。根据《证券法》规定,造假上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这些普通股民觉得十恶不赦的大罪,如果最后核定当事人没有太多违法所得,也只能顶格处罚60万。

一直到99年,证监会才开出第一张罚单,罚款对象是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罚款金额是3万元。

差不多也是从99年后,周小川当证监会主席的那个时候,证监会的监管职责才开始确定。2000年成为证券市场“监管年”,一年内有11家上市公司受到处罚,当时轰动的不行。

不仅《证券法》落后,其他监管环节同样形同虚设。

本来上市公司最直接的监督人是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但监事会成员仍然是公司员工,工资是公司发的,监督的对象是自己的老板,职权也是老板赋予的,谁敢出头举报老板,砸自己饭碗?设置这样制度的人可能就是过家家心理。

上市公司监督的第二道防线是中介机构,但现实是,由于上市公司属于稀缺资源,中介机构为争抢客户,帮着粉饰财报都来不及,根本不可能履行监管义务。

前几年闹出巨大丑闻的山西天能,招股说明书里造假造的明目张胆。山西,一个产煤大省份,火电价格远比什么太阳能路灯性价比更高的地方,居然有一个年财政收入2亿元的穷县,每年花4000万去采购太阳能路灯,这事儿就赫然出现在公开的招股说明书里。

但这个破绽负责保荐的中介结构,愣是没看出来。还有闹的举国沸腾的银广夏案件,负责出具审计报告的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一开始就是合谋。

第三道防线就是地方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在以上市公司作为政绩的前提下,更是不可能大义灭亲。除了部分国企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就是地方政府外,各地政府对稀缺的上市资源,一向争抢的凶猛,看当年周小川让PT水仙退市的那个费劲儿程度,就知道指望地方政府的监管是多么不靠谱。

几层监管全部漏洞百出,只寄希望证监会完成最后的把关是不可能的。西南财经大学在《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监管上市公司的比较研究》中,对比过中美两国监管部门的人员配备情况,得出了“中国监管力量太薄弱”的结果。

但按照上市公司数量和证监会人员的比例看,中国并不低,所以根本问题还是在于,中国的证监会在发行、审批上花了太多精力,三级稽查体系建立后,算下来,稽查人员只占到证监会总人员的10%。

上市公司为所欲为的背后,不只是证监会失责,也不是某个人的错,是监管制度本身的漏洞。

然而这个漏洞从资本市场诞生那一天就开始填补,填补了这么多年,还是进展缓慢,仅是关于《证券法》的修订,已经从13年喊到18年,结果去年后半年突然又不怎么提了。

制度有缺陷,受伤的还是小散。